第17章r17.

乔治一直都是个没有信仰的人,所以才什么事都敢做。但是,当他接到要去麦里屯执行的任务时,突然惊恐的发现,这世上可能真的有宿命这种东西,注定了谁也逃不开。

七年,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中,不过弹指一瞬的事。曾经20年的佣兵生涯,教会乔治最深刻的道理就是,人要随遇而安。今天他是人人争着交好的新贵,一掷千金也许就是为了一幅无聊的画,或是一瓶酒。也许明天,就要被迫再次踏上四处逃亡的生涯,连肚子都没办法填饱。

不过,即使这样,乔治认为自己依旧能活的很好。最糟糕的情况也不是没遇到过,就算被困在沙漠里,也还可以吃蛇、蝎子和仙人掌。漂泊在海上的话,可以吃鱼,同时想办法制作蒸馏水的装置……再不济,不过一死。

但这全都不及,他即将再次面对达西这件事,来的令人无措。乔治知道,达西肯定会来朗博恩,并邂逅聪慧美丽的伊丽莎白-班内特小姐,成就一段爱情佳话。就跟他注定要被派往麦里屯一样。

乔治挑挑眉,反身一跃,靠坐在宿舍的窗台上,双腿散漫的搭到外面,有一下没一下的乱晃着。一边抽着烟,一边无聊的数着星星:达西说过,为了继承人,他总会结婚的。

今天,到这个小镇刚落下脚,就有乡绅问乔治要不要买庄园,或者租房子,听得乔治直想笑。对,他现在确实是钱多的没地方花,也从未出现过舍不得花的情况,但这不代表他要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浪费。

乔治是习惯于享受漂泊生活的人,就连在伦敦,他都还租住于侯爵的府邸,也从不使用贴身仆人。上流社会崇尚的那些潜规则,他一直很难接受。

有些人,就算穷的像乞丐,却还是要花钱雇个仆人,不然会被认为有失身份,甚至连穿衣服都要由别人代劳。难道不认为,这是在暴露个人隐私吗?

封地,乔治也是有的,是侯爵治下的一个郡。那套房子,乔治至今也还没去看过。和伦敦一样,他一直住在侯爵的府邸,而侯爵也异常欢迎他这样做。

首先,侯爵的女儿全都出嫁了,夫人已经年过半百。而侯爵所有见不得人的秘密,乔治几乎全都知道。对侯爵来说,乔治是最合心意的狗,最锋利的剑,只有让乔治全面了解这些信息,才能更好的为他服务。这么能干得力的部下,还愿意这么听话的时刻呆在他能看得见的地方,这真是太完美了。

这也是侯爵派乔治来麦里屯的原因之一,因为别人,他不放心。

乔治的任务是前往麦里屯某处,进驻刚修建的军事要塞,协助福斯托上校完成该基地的组建工作,并在暗中监视此人的一举一动,必要时可以除掉这个人,取而代之。

福斯托是保守派的人,三十二岁,长相一般,谈吐讲究,性格中庸。未婚,也没有情人,无太大的政治野心,这次来到麦里屯,似乎是做好了定居于此的打算。

为了平衡,两方势力都派出了手中的亲信。乔治接到的指示是,暗处搜集能让政敌失利的证据,做好展开一场争夺势力拉锯战的准备。不过,那些喜欢装腔作势,又迂腐之极的老派贵族,会不会放下骄傲和尊严,来干他们自己一直挂在嘴边的、最鄙夷的肮脏事,乔治就不知道了。

在保守派眼中,其实非常瞧不起乔治这类人,他们没有高贵的血统,完全是通过参军,或是一些下作的手段,窃取了高贵的身份,这简直是对真正贵族的侮辱!

不过,目前为止,福斯托除了非常讲究上流社会所拘泥的做派和风度以外,并没有任何冒犯乔治的举动。乔治很清楚这点,一些来自于威克汉姆的记忆,剑桥的经历,以及在伦敦的交际体验,绝对足够乔治掌握那些贵族之间的小动作和暗语。

其实,乔治给人的第一印象非常得体。他态度谦逊,谈吐优雅风趣,还像貌俊美。如果就不了解乔治的人看来,绝对会认为乔治是一位风度翩翩、气宇不凡的名门贵族。而他眼角眉梢那一抹若有似无的痞气,不仅没让朗博恩的太太和姑娘们认为他轻浮浪荡,反而都觉得他fēng_liú倜傥……

只有体制内的人才知道,军情六部来的人,全都是一些怪胎!

一般来说,但凡是有点头衔的军官,都会选择在镇上租房子住。离军营不远的梅里镇上,有好几栋出租中的房子,这些房子温暖舒适,方便出行,而且价格公道。只有军情六部的怪胎们,才会宁愿住在阴冷潮湿的军营里!

而实际上,这些怪胎是陛下直接委任的监军,他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,好随时上报要塞的军官们,是不是存在偷懒的情况,或者私下有没有干些见不得人的小动作。并且,这些人还有一些小小的特殊权利,比如,临时处决某些犯了严重错误的中、低级军官,事后再予以上报。

不过,就算不知道真相,也没人敢随便招惹这些军情六部来的人。他们不仅看起来阴沉可怕,连配备的武器都比一般军官要高端一些。其中有一部分装备,要是说出来的话,恐怕超前得让一般的军官根本连想都不敢想。

陆军的制服为红色,海军是蓝色,但乔治隶属特殊部门。这个年代还没有空军。

本来,特工属于皇家卫队,制服是黑色的(注)。不过,一般他们喜欢低调行事,这次也一样。所以,乔治去领了一套红色的陆军军装。

“没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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