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读书 > 经典耽美 > 群狗的光明 > 第44节

余找找很坚定地点点头,“是,我要给熊哥报仇,他对我好,我不能让他白死。”

什么是道义,他身边的人总把“道义”挂在嘴上,可真遇到事儿一个个都巴不得躲远点儿,没有利益可图,就没有道义可言。这个道理金酒十太明白了,可小哑巴在他面前的怯懦,和这一瞬间所表现出来的坚定,让他很佩服。不管他多么自卑懦弱,总有他自己坚持的信念。这个信念也很简单,对他好。

金酒十的态度又好了许多,甚至称得上亲切,“你这脸怎么弄的?”

余找找茫然地想了想,“记不清了,反正从我记事开始就一直有。”

畜生,金酒十在心里骂道,“你家人呢?”

余找找还是很茫然,“走丢了,爸爸死了……妈妈……走丢了……”

真惨!金酒十勉强笑了下,想起徐老扒说的那个名字,“余找找,是吧?”

男神知道他的名字,余找找甭提有多激动,脸都红了,脸上的疤也红的充血,突兀的横亘在扭曲的皮肤上,跟另半边清秀的脸形成强烈的对比。

他很用力地点点头,认真看着金酒十,“是!你呢?”

“我?”金酒十眉眼中浮现一抹傲气,“我叫金酒十,金子的金,白酒的酒,十一二的十。”

“金酒十?金酒十……”余找找突然开心的笑起来,两排小白牙在月光中特整齐显眼,“好听!”

金酒十点燃根烟,笑的也挺自豪,但听到有人连名带姓的念他的名字总觉得奇怪,

“叫我一声哥,以后再有人欺负你来找我,有什么想欺负的人也来找我,我罩着你。”

这简直是意外之喜,余找找在这一瞬间特别满足,他从男神脸上看不到一丝嫌弃和厌恶,男神是这世上最好的人,他声音颤抖,却很清脆的叫了声,

“哥!”

金酒十应得坦荡荡,“嗯。”

☆、第十七章

伟大的作家雨果曾说过:痛苦总是守在欢乐旁边。不伟大的网络写手刀刺也说过:喝酒不要忘形。

以上两句真理都在余找找身上得以彰显,二两白酒,起初难喝的要命,后来酒气上头开始晕眩,酒就不难喝了。

“那你现在靠什么生活?”

余找找捧着纸杯,目光呆滞,盯着男神,打了个酒嗝,

“偷……小偷……小偷偷东西,我们偷他们。”

金酒十恍然大悟,“那你们就是传说中劫富济贫的侠盗啊!万一被抓呢?”

余找找缓慢地摇着脑袋,“不会,他们笨,都是笨贼,功夫不到家,抓不到我们。”

“哦,”金酒十看出他醉了,逗孩子似的问他:“那你觉得……你是个聪明贼?”

余找找想了一会儿,然后很严肃地点头表示赞同,“嗯,是的!”

金酒十没憋住,看他傻呆呆的样子觉得特别好玩儿滑稽,

“那你告诉我,你哪儿聪明?”

余找找天真的指着自己的头部,“脑袋聪明啊!不然,他们为什么抓不到我?肯定是我比他们聪明,他们才抓不到我,我要是比他们笨,早就被抓住啦!”

金酒十又故作不解地拆台:“可是你今晚就被抓到了,是不是说明你比他们笨呢?”

余找找顿时一呆,继而又肯定地摇摇头,“他们人多,人少肯定抓不到。”

“嗯,”金酒十开始耐心地跟他讲道理,“但是你看,古代那些聪明的大将军带兵打仗,很多都是以少胜多,人数根本不是问题,战略和眼光才是问题。如果你真的聪明,你应该看出这是个圈套,想办法,不让他们抓到你,或者抓到他们。你说我说的对不对?”

余找找把这些话在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了一遍,“对。”

“所以你还是笨,是个笨贼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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