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诶?!”

在外面当了几年的背包客,唐响订酒店有自己的一套准则,就算後来正式接手了唐氏,他也习惯自己来预定喜欢的酒店。

结果今天早晨回家收拾东西的时候,发现家里乱成了一团:二弟唐晓在家为麽弟唐田打点滴,妹妹唐馨犯了大错哭成了泪人儿,母亲眼睛红肿异常憔悴,父亲一脸严肃心情也很不好,等唐响把事情都处理完後,就完全把订酒店的事情给忘了。

哎~~~丢脸丢到a城来了。

骆清本来是打算把唐响在a城的衣行住食都一手包了的,结果听大哥说唐响有自己定酒店的习惯就只好放弃了。

没想到会演变成现在这样!

“抱歉,响哥,你先随便坐,我去收拾客房。”

“都是我的错,你别急,慢慢来。”

骆清努力控制脚下的速度,结果还是用比平日快的步伐冲进了客房,一关上门就靠著墙喘气,没想到自己会说出这麽大胆的话,居然直接就邀请他来自己家住了。

「如果响哥不嫌弃的话,就到我家来住吧,我搬出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,家里没别人,所以没关系的。」

骆清捂脸,回想起刚才那句话,他还是觉得很羞人的,如果自己是女性的话,那样说就跟,就跟。。。。。。咳,咳,天啊~~~自己什麽时候这麽大胆了?

“最近真是忙糊涂了,给别人添了这麽大的麻烦。”客厅里唐响郁卒的死劲儿抓自己的头发,小声嘀咕暗骂自己的粗心,“绝对不能被‘孙大圣’知道,不然肯定被他喷成猪头。”

“哎~~~~”唐响无奈的长叹了一口气後偏头看向四周。

这间小别墅结构设计的非常不错,不宽敞但很舒适,家具的整体颜色以米白色和淡蓝色为主,淡雅温馨,就跟它的主人一样,给人很温暖的感觉。

唐响眉心舒展,起身往落地窗走去,看清外面的建筑後,夸张的吹了个口哨,惊叹道:“居然是温室。”

呵呵~~这个骆清果然与众不同啊。

☆、16 喜欢没道理

「为了能看到最美的日出,我们决定就不下山了,搭了个帐篷大家轮流守夜。第二天清晨四点左右的时候,每个人手上都全神贯注的看著远方。。。。。。这一天我终於明白了为什麽有那麽多人都喜欢看日出,因为它照亮了之前一直身处黑暗的我们,带来的是希望,预示著美好一天的开始。」

昨天晚上骆清以为自己肯定会兴奋的睡不著觉的,睡前还特意把书放在枕头边陪自己,结果没想到一夜无梦,一觉醒来天都微亮了。

等人稍微清醒了以後,渐渐回想起昨天跟唐响相处的点点滴滴,骆清激动地钻进被子里翻腾了好几下,悸动的内心还是没能平静下来。

过了一会儿被子里伸出来一只手朝枕边的书摸去,明明脸是躲在被子下面的,手指却准确无误的摸到作者笔名那里,一直来来回回的轻抚。

“无声。。。响哥。。。”骆清轻声的低吟。

无声,唐响。

没错,骆清最宝贝的这本书这个作者的真实名字就是唐响,d城唐家现任当家人唐响。

骆清也不知道为什麽会演变成这样的,他明明最开始只是单纯的羡慕作者小小年纪就可以到处去游玩而已,怎麽会变得如此依恋这本书呢?

第一眼看见那本书的时候,骆清十三岁,当时觉得书名很好玩,就随手翻来看了一下,当看作者写到‘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’这句话时,骆清很果断的掏出零花钱将它买了下来,之後就彻底迷上了这本书里的旅游小故事。

要说这书写的有多好嘛,跟那些有名的作家比起来简直就是排不上号的,只是作者的随笔日记而已,语句能有多华丽?但就是这样的旅游日记让当时只有十三岁的骆清深深著迷。

这种单纯的迷恋其实跟骆清的生活背景有很大的关系。

骆清是骆家二少爷,从安全上来说,骆峰是不会同意小小年纪的他就独自出去游玩的,在a城这个人性已经被金钱抹灭的城市,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为了利益做出疯狂的事情,就连现在骆清都已经成年了,时不时还是能感觉到附近有父亲暗中安置的保镖;另外从责任感来说,骆清也是从小就有了要协助大哥打理家业的觉悟,不可能由著自己的性子想做什麽就做什麽,再加上他脾气温顺,长这麽大都没经历过叛逆期,跟弟弟骆云完全相反。

所以骆清才那麽羡慕‘无声’,憧憬他过的生活,也想抛开一起奔向大自然,可惜他做不到,他只能通过书中的故事来幻想自己也是一个背包客,正跟著作者一起旅行。。。。。

遗憾的是後来这本书的下册不再出版了,骆清难过了很久,也期盼了很久。每天睡觉前都会翻一翻它,希望能在梦里跟作者相遇。

生活中骆清遇到不顺心的事,也喜欢翻这本书,看作者在旅行中经历的各种囧人囧事,骆清的心情就会变得很好。

就这样一晃过去了三年,到这个时候为止他还只是单纯的喜欢那本书而已,直到有一天去学校食堂吃饭,听见隔壁桌的女生正在对某知名作家的签名售书会议论纷纷,骆清才顿时有了想知道那个‘无声’是谁的想法。

而且这个想法来的很猛烈,附加了骆清多年来的梦想和憧憬。

之後的一年时间里,心里都一直装著这件事,渴望见到作者本人的yù_wàng越来越强烈,想见他,想跟他聊聊书里那些美丽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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