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读书 > 校园耽美 > 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> 分卷阅读75

藜麦拿着烤串的动作略微愣了下, 一来自然是因为他这个名字跟小明哥之间的反差感觉太大了些,二是明音这个名字藜麦也听说过,还是当年他想着要学音乐演奏时候的事儿。

教他弹钢琴的老师最喜欢的人就叫明音,是国内甚至国际都顶尖的钢琴家和歌手,恰巧他正学钢琴那年,在全球有一场大型的巡回演唱会,还琢磨着要去购票带他去参加演唱会来着。

虽然最后因为他的时间关系,演唱会并没有去成, 不过明音这个名字他倒是记在脑子里了。

——不过他一直以为这是个艺名,没想到居然是本名就叫明音?

藜麦看着他的眼神有些诧异, 小明哥就很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给他,“看什么看, 有什么好看的, 我长得好看也不能吃,低头看着你手里的烤串, 赶紧吃你的烤串去。”

藜麦从善如流的低头,咬着手里的烤肉吃, 小明哥吃完几串羊肉,拿过旁边的啤酒举着瓶子直接喝, 倒是显得有几分豪气,“赶紧吃, 吃完早点回去休息, 明天还要上课呢。”

冬日里天气干冷无比, 说话呼出的气息在空气中都能变成白色雾气, 也就他们这片儿很是热闹,大家都聚集在一起,旁边老板正站那里翻烤着火堆上的羊肉串。

油花“呲呲呲”的冒着,是不是溅些小油滴落到炭火上,“呲儿”一声晃出细小的火花来,亮度吓人,围着围裙的老板正举着调料瓶子往上面撒调料。

动作就跟天女散花似的,到处乱窜,喷香到有些刺鼻的味道伴随着木炭的烟火味儿到处乱窜,闻着格外的生活气。

串上放了许多辣椒孜然之类的调料,吃着很爽,不过藜麦不太能吃辣,吃了两串感觉辣椒的味道顺着喉咙辣到肚子里去,火辣火烧的灼热感。

额头都给逼出来些许汗珠,他找老板要了瓶水,含在嘴里缓解着辣味儿。

小明哥看他那样子,嘲笑他,“哈哈哈,你就跟个小姑娘一样,辣椒都不能沾吗,早说呀,我就不带你来吃烧烤了。”

藜麦摇摇头,把嘴里水咽下去,“可以吃。”

他就是口腔肠胃不太能接受辣椒这种味道,但是很矛盾的,他自己本身还是很喜欢吃辣椒和烧烤的。

小时候跟着藜奶奶住着,奶奶年龄大了,口味从来都是偏甜软的,家里的饭菜都是煮得软软烂烂的,有时候奶奶还喜欢往米饭里面放一点糖,蒸成甜米饭或者甜粥。

夏天的时候会冷藏在水盆里,给他留着当零食吃。

大概是这种偏甜偏淡的食物吃得时间多了,他的胃和舌头其实更加习惯并且接受味道清淡的东西,但是心里面却正好相反,更加追求咸辣刺激的食物。

可是喜欢归喜欢,真吃的时候,舌头又会第一时间跳出来抗议,真要吃得多了,肠胃也会跟着舌头造反,真的是又复杂又矛盾。

所以藜麦很喜欢吃烧烤,但是他每次往烧烤摊上一坐,又不敢多吃,经常要是自己去吃的话,就坐那点一杯水,然后要五六个烤肉串。

——很多时候老板都会觉得他是去捣乱的。

他不能多吃,林卿也受了伤,本来也该忌嘴不吃辛辣发物,跟着挑选了几串素菜吃了,也就停下动作,小明哥看他两就坐那拿着水盯着自己吃,没好气的挥挥手,“滚滚滚,回去睡觉吧,我吃完也回去。”

左右他住的近,就在旁边酒吧,藜麦想了想,“那也行,我们就先回去,正巧这会儿最后一班公交车还没有停,省得我们等下回去也麻烦。”

小明哥也是这个意思,“去吧。”

又看着林卿脸上的伤口,“你的伤口千万注意些,洗脸的时候拿帕子擦擦就好了,别沾到水,这么丁点的伤口,别到时候养不好留疤可就让人看笑话了。”

林卿点点头,“恩,我会注意的,多谢明哥。”

两人跟小明哥道别完,就去旁边公交车站等车,林卿碰了碰自己脸上的创口贴,藜麦看他神色不太高兴的样子,“别担心,我看你伤口的样子,应该是不会留疤的。”

林卿冲他笑笑,“留疤也没事儿,现在也不比古时候,考科举还得注重仪表,连脸上有伤痕都不给录取的。”

说着话,公交车就慢慢悠悠的开过来了,林卿想起昨晚上那人说要找人来接藜麦的事儿,问他,“昨天那人说要找出租车过来,咱们这么早走,你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说一声。”

藜麦都差不多忘了这茬了,闻言摇摇头,“不用,我在酒吧里跟齐略见面的事儿他都知道,他肯定在酒吧里有熟人,酒吧出事我们先走,他肯定也会知道,不用多说。”

林卿也觉得有理,略微笑了下,“说得也是,他是你们家亲戚吗,对你还挺好的。”

这话藜麦没法儿接,正巧公交车开过来停到他们跟前,两人也就终止了话题,上车找位置坐下,一路无话,安安静静到学校门口下车。

等回到宿舍,万宏还不在,宿舍没人,藜麦把身上被熏到烤肉味的衣服脱下来拿去洗了晾好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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