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读书 > 经典耽美 > 养我一辈子?! > 分卷阅读139

:等等,咱两一起,黄泉路上也好做个伴!

结果人家确实为情所困,却没有想要死,只是想站在这个高楼缅怀这个城市,而我差点成了杀人凶手,若非她及时抱住栏杆,我想我和她已经到阎王殿里报道了,或许穿越时空到了古代也说不定了呢?

跳海?我不会游泳,一跳下海肯定没命的,但海这么大,万一大家找不到我呢,唉,又不可取了。

车祸!那更不行,车祸死很难看的,再说,又很疼,不可取。

睡死?和以上的死法比起来,倒是很好。但是,我不"猪"的,我可以很早起床的,不可能睡死。还是不可取。

病死?真痛苦,不可取。

老死(自然死):挺好的,但我岂不是要等很久,唉,我任命了。总比以上的死法好多了。

真烦,连死都想不到好的死法。正当别人在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时,我却在为自己找死法,真是另类。我干脆不死了,我不想再做另类了,毕竟我是21世纪的人,不能那么落后,毕竟死也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的。

既然死不了,那只好回去!于是在出逃二十天后,我回去了!

作者有话要说:好吧,又是个天才!

貌似男天才,大家很容易接受!

可能小说男主,优秀太多的缘故,大家习惯男强女若----

天才大神

回去后小米抱着瑶瑶守了我一宿,她说的对:我连死都不怕,又何必怕生呢?

她一个才十八岁就有女儿的人都不怕生,我怕什么?

逃避某些人某些事不一定要选择结束自己的人生,还可以换个环境重新开始!

中国这么大,总会找到属于我们重新开始地方过一段新的生活。

死是懦弱的表现,死不会让人记住你,反而只是遗忘,既然同是遗忘,为何一定要死呢?

我觉得她说的非常对!

高考那天,我用柚子叶熬成的水将自己从头到尾地洗了个遍,换了套干净的衣服笑容满面地出了门,在小区外的早餐铺子,吃了三根油条,喝了两碗豆浆,拿着我的准考证神清气爽地回学校参加高考了。

踏着答卷铃声走进考场,在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容注视下,从监考老师手中接过最后一份试卷,昂首挺胸大踏步地找到了属于我的考桌,很容易,因为那时只有一个座位是空的!

走过我前桌的一个考生面前,我顺手在他桌上拿了一只笔,因为我将我的文具袋丢在了早餐店里。

在他抬头之际,我赶紧冲他展露我最真诚最甜美的友谊之笑。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嘛!伸手不打笑脸人。

结果,他不仅没将我手中的笔要走,还在剩下的考试中无偿地贡献了他的直尺、橡皮和草稿纸。

我一向信奉大考大玩小考小玩,不考不玩的原则,虽然我逃了考前最重要的一个复习月,但是却不妨碍我正常水平的发挥。

但也只是正常的水平,如果不是前面那位仁兄暗中的慷慨相助,我大抵也考不出那震惊全校乃至全市的高分。

由于他的雪中送炭,我超长发挥,加上我绘画的专业分,我轻轻松松地考进了a大这所很多人羡慕并妄想进入的学校,并获得了一笔很可观的奖学金。

原来大神就是恩人----

怎一个缘字了得。

我想,等我艺术生涯枯竭的时候,我就转投文学之路,我的第一本自传系列小说是:我和凡大神不得不说的故事!

“香朵儿,你没事吧!”他轻轻地推了推我,一脸的担忧。

“没----对不起,我又开小差了!”我摇头,无力地笑着,不好意思地说,“抱歉,我三年前得了场大病,记忆力有些受损!我记得我抢了你的笔,但忘了你的容貌----”

时间太瘦,指缝太宽!一眨眼,三年匆匆----物是人非!

小姨之所以带着我举家迁到北京,就是想和过往的一切做个了断,所以我也就或刻意或无意地和所有的同学失去联系。

那年的夏天,对我和我小姨来说,都是不堪无法回首的过往。

太痛----太痛----

那年的夏天风吹在今天的身上,依旧炽热难耐。一切的一切,都好像是曝光的照片,记忆力只是茫茫的一片惨白,人、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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