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一鸣也不含糊,立马把车钥匙扔过来, 说:“这可是我看在听哥面上才借的啊,明天得还我!我刚做过保养呢。”
“你可以走了。”裴以尧毫不留情。
“哇,听哥你看他,简直有异性没人性……不对, 有了媳妇忘了爹!”许一鸣仗着陈听在,啥话都往外蹦,身体倒是很诚实地从车上下来,一连三步走得远远的,就怕裴以尧踹他。
陈听忍俊不禁,作势挡在裴以尧前面,给他撑腰。
裴以尧冷着脸,却也不敢忤逆,谁叫听听是他媳妇儿呢。他上前把车钥匙插上,拿起挂在把手上的头盔递给陈听:“别理他,走了。”
陈听却没动:“这头盔怎么是粉的?”
难道裴以尧真的喜欢粉色?
“你好看。”裴以尧干脆亲自帮他把鹿角摘了戴上头盔,啪嗒一声扣上搭扣,一缕卷毛还调皮地从头盔里钻出来。
陈听把它塞回去的同时还在想,裴以尧的意思到底是他好看,还是他戴粉红色好看?
许一鸣觉得都好看,不愧是他亲自挑选的,就是好看。这下尧哥又欠了他一个人情,赚大了。
裴以尧哪儿不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,于是二话不说载着陈听飞驰而去,留许一鸣独自站在寒风中打滴滴。
校门口来来去去的学生都好奇地打量着许一鸣,还以为他是什么店里的送车小弟。毕竟在大众的印象里,那车就是裴以尧的。
至于裴以尧和陈听么,大家不都习惯了吗?什么时候他们超过三天没有混在一起,那才叫有问题。
晚上十点半,马路上车辆骤减。
重机发出嚣张的轰鸣声,载着裴以尧和陈听一路远去,驶出大学城,一路往前。陈听看着周围急速倒退的景物,抱着裴以尧的腰躲在他后面,脸颊紧紧贴着他的背,渐渐地也忘了问他目的地在哪儿。
生活就像一场流浪,流浪一贯是没有终点的。
可当车子驶过某个灯火通明的大商场时,裴以尧却忽然停了下来,大长腿一跨轻松胯下车,隔着头盔摸摸陈听的头说:“在这儿等我,我马上回来。”
陈听还没来得及点头,人就转身走了,他便只好乖乖坐在车上等。
零散的路人从他身边经过,好奇地看着这个坐在黑色重机上戴着粉色头盔的男生,因为他略显滑稽的坐姿,发出了轻微的笑意。
陈听听得分明,可他也不想的啊,这车又没有工具箱可以靠,他保持着坐在后面的姿势,身体不由自主地前倾。
他挪啊挪,又往前挪了点,试着踮了踮脚,发现能够碰着地,顿时非常开心。
这种炫酷的车子,对于男生来说总有种难言的吸引力,陈听也不例外。他抬头望了望裴以尧离开的方向,暗忖他不会马上回来,于是也握住把手试了试手感。
“biu——”
他给自己配着音。
算了,还是正经些。
陈听又坐直了,荡着双腿等裴以尧回来。但是十二月底的晚上已经很冷了,他虽然穿着加绒加厚的卫衣,可也还是忍不住打哆嗦。
过了不知道多久,裴以尧终于回来了。
他是跑着来的,手里拿着一条米灰色的羊绒围巾,亲手帮陈听围上。除了围巾,他还从口袋里掏出一副有兔子图案的毛茸手套,不容拒绝地套住了陈听的小肉手。
“我不能动了。”陈听被围巾裹得太严实,僵硬得像个小机器人。
“只要待会儿能抱着我就好了。”裴以尧又从塑料袋里拿出热乎的奶茶,插上吸管凑到陈听嘴边。
他浑然不觉自己又说了什么话,陈听瞪他也没用,干脆自暴自弃,张开嘴咕嘟咕嘟喝起了奶茶。
他们一个站在车前喂,一个坐在车上喝,仗着夜色深深,旁若无人。
裴以尧看着陈听微红的鼻尖和嘟起的嘴,哪怕自己没喝一口奶茶,都觉得嘴中甜腻。余光又扫到陈听不自觉晃荡的腿,心也跟着一块儿晃荡。
没过一会儿,陈听却不喝了,用被包裹得像馒头一样的手把奶茶推向裴以尧:“你不喝吗?”
“我不爱喝。”裴以尧这话倒是真的,他不光不爱喝,也不觉得冷,看着陈听喝就够了。于是陈听又被哄着喝完了剩下的半杯,一个没注意,打了个小饱嗝。
他愣住了。
最近的形象管理有些失败啊,他想。
裴以尧不知道他的小心思,兀自把空杯扔掉,就带着陈听再度出发:“抱紧我。”
陈听听话地抱住他的腰,两只手放在他身前,裴以尧一低头就能看到粉色的兔耳。好在他还记得安全驾驶,一路稳稳当当地朝前开,坚决不超速。
渐渐的,陈听开始有了困意。
围巾、手套和奶茶,让他身体里一直聚着一股暖意,再加上裴以尧身上散发出来的可靠气息,让他觉得安心极了。
而就在这半梦半醒间,一条灯火的织带闯进他的视线,让他稍稍恢复了清醒。他仔细瞧着周遭的风景,闻到熟悉的江水的味道,很快知道了身处何地。
原来酷哥的浪漫,就是半夜带你来看长江大桥。
但是他没有停,为了浪漫违规停车是不可取的,自律谨严的当代大学生,即便是趁着夜深也不会干违法的事儿。
但对于陈听来说,坐在男朋友的后车座上,吹着江风,看两岸绚烂灯火如星辰璀璨,就已经很棒了。
老家隔壁的王阿婆,每次回家都问他有没有去看长江大桥。她是去看了的,和一帮老姐妹组团烧